问题 | 哪些是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 |
释义 | 以下是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 1、侵犯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对他人造成精神损害; 2、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对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 3、侵犯死者人格权或者非法使用,侵犯遗体,对死者近亲属造成精神损害; 4、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造成精神损害。 此外,重婚,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这里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一、散布他人的隐私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隐私权受损害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款、十日以下拘留。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定义】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一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不受侵害】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二、财产损害是损害事实吗 财产损害是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是指一定的行为致使权利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相关利益受到侵害,并造成财产利益和非财产利益的减少或灭失的客观事实。损害事实包括三大类:一是人身损害事实,二是财产损害事实,三是精神损害事实。人身损害事实是侵害物质性人格权所造成的损害事实。侵害自然人身权、健康权、生命权,其人格利益的损害为有形损害。财产损害事实,是对财产权利的侵害所造成的财产利益的损失。包括侵害所有权、他物权、债权、知识产权所造成的财产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精神损害事实是侵害精神性人格权和身份权所造成的人格利益损害,是无形的人格利益损害。《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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