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随着《人民警察法》的实施,特别是2002年11月国务院取消经济民警队伍的组建等审批项目后,经济民警已不再作为一个警种存在。为了与警察队伍区别,经济民警改称“经济护卫”,着装标志(佩戴人民警察的帽徽和带有“经警”字样的臂章)也被取消。 法律依据: 《市经济民警队伍撤转工作完成》 根据浙江省公安厅《关于经济民警建制取消后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市公安局在6月16日印发文件,部署全市经济民警队伍撤转工作,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积极行动,至12月底,完成全市经济民警队伍的撤销转接工作。撤转前,全市共有经济民警队伍145支,其中中队6支,分队14支,小队125支,有经济民警1954人。撤转后,转入保安的150人,转为内部单位保卫的1274人,转为职工的121人,分流、解聘409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