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五种情形不能认定为劳动关系 |
释义 | 以下五种情形不能认定为劳动关系: 1、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 2、农业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 3、现役军人; 4、家庭保姆; 5、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未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 劳动关系认定的三要素如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劳动合同全部无效的情形如下: 1、劳动关系归于消灭: 劳动合同的订立违背了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真实意思,或者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样的劳动合同被认定为全部无效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自然归于消灭; 2、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支付报酬: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无论是哪一方的过错,只要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就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但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恶意串通,共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除外; 3、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合同被确认无效以前的各项福利待遇: 如果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无效有过错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依法提供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以前的各项福利待遇,包括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综上所述,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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