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是可以不提起公诉的,批捕是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前提,检察院不予批捕后还有一系列的程序,还可能会提起公诉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刑法》规定,逮捕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不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必备条件,不能因为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就不追究刑事责任而释放被告人。 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被起诉的。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构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因此也就不会被起诉,但如果经过公安机构补充侦查,证据充分的话,还是会再次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构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一、不批准逮捕的条件有什么? 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类型及公安机构依法应相应采取的措施。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构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常见于以下几种情形: 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2、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 3、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 4、属于罪当逮捕,但确系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妇女,可以不批准逮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