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行带走孩子不利于争抚养权吗 |
释义 | 首先,孩子的抚养权需要结合孩子的年龄、生活和生活、父母是否可以帮忙带孩子、孩子的经济状况、教育程度和户籍等因素来确定孩子的抚养权。结合当事人的情况,谁来照顾多少孩子是因素之一,不是绝对因素。建议可以详细沟通,然后有针对性地分析。离婚后,没有监护权的一方强行带走孩子,这是违法的,对孩子有害。如果法院判决确定了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收回孩子的抚养权。 一、离婚后有没有权利将孩子带回老家 1、离婚之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将孩子带走,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同时也是对孩子不利的。 如果孩子的抚养权是通过法院判决来认定的,对方则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将孩子带走,这种行为不仅浪费双方的时间、浪费国家的司法资源,同时也可能给孩子心理上造成创伤。 2、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并达成的孩子抚养权协议,则需要再次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确认孩子抚养权归属的,然后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等。 3、离婚后即使没有取得抚养权,也是有探望权的。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二、女方起诉离婚要小孩的抚养权需要从哪些方面取证?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人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6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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