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地基基础工程混凝土试块取样与留置1、对复合地基: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检验数量为总数量的0.5%-1%,但不应少于3根,每根桩留置1组标养试块;2、对于桩基(灌注桩):按照GB50202(强制性条文)规定,每浇筑50m³必须有1组试块,小于50m³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块(标养);3、对于桩基础可以不用留置同条件试件,建议施工前由施工方与监理方共同协商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二条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