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房屋出租遇拆迁,租客可选择以下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租客可以解除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并拿回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2、租客可以与房屋的所有权人协商,在所有权人进行产权置换后,重新与所有权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可以向拆迁人申请房屋搬迁补助费。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