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交通保险合同后,保险公司是否有权将此信息通报给其他保险公司,从而影响我的保险购买?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保险合同解除后,保险公司不得将保险合同内容、投保人信息和理赔记录等保险基本信息通报给其他保险公司,除非经过投保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否则,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的保险合同信息应该是保密的。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保守涉及保险业务的商业秘密,不得非法获取、使用或披露保险业务信息。 2. 《人身保险业务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妥善保管投保人信息、保险合同信息和理赔记录等保险基本信息,不得将其泄露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3.《交通事故索赔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妥善保管涉及交通事故索赔和理赔的各项资料和信息,不得向其他机构和个人透露,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同意的除外。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解除后,不得将相关信息通报给其他保险公司,否则将侵犯投保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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