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保能给直系亲属用吗 |
释义 | 医保能给直系亲属用。 直系亲属的范围只限于配偶、父母、子女,使用的地点为定点的医疗机构和定点的药房,支付的范围为门诊费用中个人自费的部分,住院费用中个人自费的部分。对于医保基金报销部分,自己的医保卡是无法报销直系亲属的住院费用的。准确的提法并不是医保卡给直系亲属使用,而是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给直系亲属使用。 实现家庭共济需满足两个基本条件: 1、一是职工医保参保人与其需要共济的配偶、父母或子女都是我省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且当前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2、二是职工医保参保人个人账户资金有结余。 综上所述,参保人员从其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中支付近亲属发生的费用,需凭相关证明材料,如证明近亲属关系的户口本、结婚证等,医保卡、医院收费原始凭证、清单和病历,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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