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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厂为什么不怕劳动局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问责对象是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问责对象是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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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3:4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