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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假药罪量刑标准金额是怎样的
释义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
    (一)造成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二)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
    (三)生产、销售金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四)根据生产、销售的时间、数量、假药种类等,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的。第四条第四条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一)致人重度残疾的;
    (二)造成三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造成五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造成十人以上轻伤的;
    (五)造成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六)生产、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的;
    (七)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八)根据生产、销售的时间、数量、假药种类等,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的。第七条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未取得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药品,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以提供给他人生产、销售药品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药用要求的非药品原料、辅料,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实施前两款行为,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实施本条第二款行为,同时又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导致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使人丧命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限定隶属假药和按假药处置的药品、非药品。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解决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组织判定,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限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含有超准则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效主治超出限定范围,可能导致贻误诊治的;短缺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导致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导致严重危害。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使人严重残疾,三人以仁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导致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导致特别严重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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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3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