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需要满足:1、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得到全体股东的同意;2、外资股权的转让必须得到企业原审批机关(商务部门)的核准,并工商变更登记;3、对向第三人的转让及其转让条件的限制,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未到位的股权质押及其质押股权转让受到的限制;4、外商投资者的出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合同的规定出资,否则,其股权则会受到相应的限制;5、外资股权部分转让后,不得导致外资股比例低于25%。国家对新设外商投资企业要求外资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这意味着法律法规并不禁止设立外资股权比例低于25%的外商投资企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