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之后户口怎么处理 |
释义 | 夫妻离婚之后,女方户口的办理有两种途径。一是分户:有独立固定的居住场所的,可以携带身份证,离婚证(或法院的调解书、判决书)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讲明情况,然后交8块钱手续费,即可单独办理一个户头。二是迁移户口:(1)假如娘家仍在同一县(区)公安(分)局管辖范围内,直接到娘家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即可;(2)假如娘家不在同一县(区)公安(分)局管辖范围内,先到娘家所在地村委会(街道办)出个接收证明,内容为因婚姻关系,为方便生产生活迁入之类的,然后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相应手续,再到娘家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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