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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继承不动产登记程序是怎样的
释义
    1、全部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接受继承材料检查。
    2、申请人签署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是否齐全、是否愿意接受或放弃继承;
    就不动产继承协议或遗嘱内容及真实性是否有异议、所提交的资料是否真实等内容进行询问,并做好记录,由全部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3、审查、受理。经查验或询问,符合受理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受理。
    4、审核。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对申请人进行审核。需要进一步核实情况的,会发函给出具证明材料的单位、被继承人或遗赠人原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村委会、居委会核实相关情况。
    5、公示。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在不动产登记机构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
    6、不动产登记。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一、在我国登记不动产是有证的么?
    进行不动产登记需要依法颁证。申请人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即可领取不动产权证。
    二、二手房交易要什么流程
    二手房交易的流程如下:1、申请。申请人可登录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预约,申请人在预约时间前到预约的受理点取号后,在业务受理窗口提出书面办理申请。2、受理。受理人员查验登记范围、申请主体和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当场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凭证;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审查人员应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进行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4、登本。符合登记条件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本。5、办理结果。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领取办理结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情况办理:
    (一)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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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4 1:5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