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上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只要是在上海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如果是在上海租房,即使是外地户口也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要用公积金支付房租需要满足哪些提取条件?1.承租廉租住房的,夫妻双方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或同户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没有20%的要求)。2.承租由政府认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且房屋月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20%)。夫妻双方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或同户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3.承租商品住房,且房屋月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20%)。夫妻双方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或同户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4.若已经成年且是单身的,只需符合房屋月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20%),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即可用公积金付房租。提取流程是怎样的?符合以上提取条件的职工,可以按照以下流程提取:1.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各区、县管理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3.准予提取的,受理机构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准予提取审批单;不准提取的,受理机构应当说明理由。4.各区、县管理部审核批准后,提取人凭审批单到建设银行相应区、县支行公积金受理网点办理支取手续。应在什么时间提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应在租赁合同生效后至合同终止后半年内提出申请,可每季度申请一次或按季的倍数(不超过12个月)申请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