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继承公证费用可以减免吗 |
释义 | 遗产继承公证可以减免公证费用,各地的公证处的标准不同,减免的幅度也不同,需要咨询当地的公证处。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收公证费:(一)当事人及其申请公证事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证机构协助当事人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获批准的,免收当事人公证费用。(二)80周岁及以上老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的,免收当事人公证费用。(三)标的额2000元及以下的小额存款继承公证,免收当事人公证费用。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证机构负责人批准,公证服务费用减免比例不低于50%:(一)与领抚恤金、劳工赔偿金、救济金、劳动保险金等有关的公证事项;(二)低保户、重度残疾人、8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办理以下公证事项的: 继承遗产可以取消公证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已经公证的遗嘱继承是不能取消的,如果认为遗产继承公证有错误的,可以提出复查,如果确定有错误的,会进行更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遗产继承公证费用怎么定 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之前实行的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 遗产继承公证后可以撤销吗 依据我国《公证法》的规定,对遗产继承进行公证的,如果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复查,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 遗产继承必须公证吗 遗产继承不一定需要办理公证。可自行提供资料或者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去相关部门或者房管部门办理遗产继承或者房产过户手续。因目前全国各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实施处理情况不一,自行提供办理面临很多条件与障碍,建议大家还是办理公证,这样遗产继承手续会更加顺利。不管是自行办理还是公正后办理,都需要准备很多资料,接下来我会给大家进行简要的分析。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提供公安机关或医院出具的证明,如:死亡人员销户后的人口信息表、医院的死亡证明;也可是人员法院的宣告死亡裁定书。二、被继承人财产范围的证明。如:房产证、存折、存单、股权、知识产权、股票、基金、公积金、保险金等能够证明被继承人的财产范围的证据材料。三、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独生子女证、婚姻关系证明等。四、亲属关系证明。五、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六、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七、遗嘱继承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离婚诉讼费用可以减免吗 (一)法定减交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2、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二)酌定减交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司法救助,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2、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3、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4、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三)法定免交1、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执行费用不由申请人预交。2、离婚案件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中止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四)酌定免交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司法救助,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1、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2、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3、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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