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交易中受法律支持的退房情形包含什么 |
释义 | 1、延期交付房屋。与开发商约定了交房时间,却一直没有等到交房入住的通知。 2、合同无效。合同无效的原因多由于开发商的手续不全,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3、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4、房屋面积误差超过百分之三。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百分之三,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5、房屋质量不合格影响使用。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一、购房人何时可要求开发商退房 购房人可要求开发商退房的时候有:一、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二、开发商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三、开发商没有经过购房者的同意擅自变更房屋设计;四、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五、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 二、签购房合同能退款么 房屋也是商品,需要满足退房的条件,购房者都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的。可以退房的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约定条件主要是说购房者在于开发商签订合同的时候,在合同中约定的可以可以退房的条件,如房产商延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而法定条件,则是根据法律规定,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条件,综合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购房合同无效; 2、套型误差导致退房; 3、面积误差导致退房,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人有权退房; 4、变更规划、设计导致退房; 5、质量不合格导致退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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