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人撤销权诉讼费用由谁承担呢 |
释义 | 一般由债务人承担债权人撤销权诉讼费用。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而诉讼费用是债权人为维护其债权,行使撤销权必须要支出的费用,因此债务人需要予以负担。 一、债权债务关系类型有哪些 债权债务关系类型: 1、法定债务和意定债务; 2、类型债券和特定债券; 3、简单债务和选择债务; 4、单一债务和大多数人债务; 5、按份债和连带债; 6、主债和从债; 7、财产债务和劳务债务; 8、一时债务和继续债务; 9、无因管理之债; 10、不当得利。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二、代位权和撤消权主要是什么意思 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撤销权:又称否认权。破产财产管理人否认破产人在破产宣告前法定期限内损害破产债权人共同利益的行为,申请法院撤销,恢复原状,追回转让财产的权利。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三、债务人转移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害怎么办 债务人转移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转移财产。债务人因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而损害债权人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受让人知道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法律规定,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