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债能抵销: 首先,抵销人与被抵销人之间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其次,抵销的债务是同种类的给付,同种类的给付是指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的给付。不过,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 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