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务人可以抵押财产作为反担保,担保人将获得抵押物权,若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担保人可实现抵押物权。债务人或第三方可以将财产抵押给债权人作为担保,如债务人未还债,债权人可优先使用该财产来偿还债务。债务人可以以抵押形式作为反担保。如果债务人以抵押的形式进行反担保,则担保人将获得抵押物的所有权。如果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担保人可以实现抵押物的所有权。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方不转移财产的占有权,而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如果债务人未能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况,债权人有权优先受偿该财产。《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 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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