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
释义 | 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和被拐卖、绑架儿童的人身权利;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被绑架的儿童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 一、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儿童罪怎么规定 1.本罪的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妇女、儿童的职务活动和国家机关的信誉。2.本罪的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本罪的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二、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由哪些构成?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的构成为: 1、客体为复杂客体,侵犯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和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 2、特殊主体,即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3、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被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4、主观方面为故意。 三、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的构成特征有: 1、侵犯的客体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和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被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3、主体为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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