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什么属于诱骗签合同 |
释义 | 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都属于诱骗签合同,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或者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是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骗对方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从而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行为。 被诱骗签了合同怎么办 需要有证据证明是被诱导的情况下签的合同,然后去法院起诉,申请撤销合同。订立合同的原则就是需要双方协商好,而且在不违背双方的真实意思下进行签订。如果根本没有证据的话,如果合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那么无法证明所说的被诱导的情况,那么这个合同就是有效的。 《民法典》 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五百零八条 本编对合同的效力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的有关规定。 诱骗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看具体情况定。有证据证明是对方诱骗,可申请法院撤销,确认合同无效。但在撤销之前,合同有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该内容由 嵇小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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