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诉讼离婚手续怎样办理? |
释义 | 你首先要确定能在深圳起诉,一般是被告是深户或者在深圳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则可以在深圳起诉离婚。律师费不涉及扶养和财产分割,一般是5000 80000,具体数额可以面议。但是关于离婚,还是给你提供如下详细建议:离婚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话,只能诉讼离婚,一方可以感情不和,起诉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请求解除婚姻关系。按照法律规定,如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实质破裂,比如连续分居两年、重婚、家暴或则一方有严重生理缺陷不能进行性生活等,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法院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如果没有法定情形,法院原则上第一次不会判决离婚,需要等判决生效后半年再次起诉,如果坚决要求离婚,那么法院就会判决离婚了。 1、书写起诉状。起诉状一般包括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当然前面原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必不可少。最重要的还是诉讼请求,诉讼请求虽然所需要的篇幅最少但却最重要,所以一般要律师指导下完成最好。起诉状一般情况下是一式二份,每增加一个被告多增加一份。但也有法院要求一式三份的,像宝安区法院立案就是这种情况。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证据材料直接关系案件的胜败,俗话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是胜诉之本。一般情况下,证据的份数和起诉状是一样的,也是一式二份的,每增加一人增加一份证据。证据一般都是递交复印件的,原件都是自己保留,但开庭时必须核对原件。但深圳大多法院对离婚案件在立案时必须提交结婚证原件,这一点特别提醒一下。 3、准备好上述诉讼材料之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一般情况下管辖权的法院就是在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也就是区一级法院,也包括本区法院的派出法庭。如果被告是外地人的管辖权法院就是其中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例如居住证上的写明的地址就是经常居住地。当然管辖的方式还有其它规定,实践中少见,这里不再详说。 4、法院收到原告的立案材料后决定是否受理该案件,按法律规定一般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案件,但深圳的大多法院立案时只要符合受理条件一般都是当场受理的,如果是复杂的案情,法院也有可能只先收下材料,等研究之后再通知是否受理。 5、法院受理案件之后,一般在5日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对方收到后在15日内答辩,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等答辩期过后,法院就可以安排开庭日期了。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离婚案件比较特殊,因涉及到人身关系,所以开庭当日双方必须亲自到庭,以接受法庭的调查,如果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申请不亲自到庭,等法庭准许后还必须出具是否同意离婚书面意见。 相信大家都了解了。一般情况下,因为传票送达、调查取证等也是需要花费时间的,当然在诉讼过程中还可能出现其他情况,比如公告送达、鉴定,这样时间就更长了。如果当事人双方能够自行和解或者法院调解,离婚手续办理的就比较顺利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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