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不包括赔偿款,工伤赔偿款属于个人财产,因为它是用人单位对身体受伤的补偿,不同于夫妻共同收入。除非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否则在离婚时不应将其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一般赔偿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工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工伤补偿款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身体受到伤害的一种补偿,不能等同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正常收入,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得的工伤赔偿款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应按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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