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视他人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
释义 | 监视人负法律责任,分公司负责人不对外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监视人需保证犯罪嫌疑人人身安全,不侵害其权利。而分公司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没有独立性和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法律分析 一、监视人负法律责任吗 1、监视人需要负法律责任。监视人指负责对适用监视居住流程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监视的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我国法律规定,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监视人进行监视时,除保证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安全外,还需保证不可实施等侵害犯罪嫌疑人权利的行为。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分公司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分公司负责人一般不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结语 监视人负有法律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监视人在执行监视居住任务时,除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安全外,还要确保不侵害其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了监视居住的条件和情形。然而,分公司负责人一般不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子公司才具备法人资格,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六章 政府保护 第九十三条 对临时监护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门可以采取委托亲属抚养、家庭寄养等方式进行安置,也可以交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或者儿童福利机构进行收留、抚养。 临时监护期间,经民政部门评估,监护人重新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民政部门可以将未成年人送回监护人抚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八章 法 律 责 任 第七十三条 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申诉、控告和检举,应当依法及时受理,不得推诿、拖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八章 法 律 责 任 第七十七条 家庭成员盗窃、诈骗、抢夺、侵占、勒索、故意损毁老年人财物,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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