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拖欠工资是因为经营困难,与劳动者协商后暂时拖欠一段时间工资的,不犯法。除此之外,任何情形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都属于违法行为。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超过一个月未支付的,构成拖欠工资行为,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者因此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