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茅台酒酿酒工业遗产群在哪一年获批成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
释义 | 2013年5月。 茅台酒酿酒工业遗产群位于赤水河畔仁怀市茅台镇杨叉街,这里海拔仅在415米左右,冬暖夏热,绿色植被丰广,地质结构主要是侏罗白垩系紫砂页岩,对流经溪水有较好的过滤作用,丰富水的矿物质成分,使造酒契合于自然,能酿就品位高贵的酒。 茅台酒酿酒工业遗产群始建于清同治元年(1862年),分别建有粮仓、曲药房、窖池、烤酒房等基础设施,加上后来国营茅台酒厂时期修建的各类酿酒厂房共计十处,占地面积约二十余亩,地界内有古井一口,名“杨柳井”,井水清澈甘美,含丰富的矿物质和微量元素,早期茅台酒就用此水酿成。 茅台酒酿酒工业遗产群于清同治元年(1862年)、清光绪五年(1879年)民国十八年(1929年)先后三次分别建有“成义酒坊”“荣和酒坊”和“衡昌酒坊”,1951年由政府统一接管,更名为“仁怀茅台酒厂”。后随茅台酒厂不断扩建,又修建了踩曲房、石磨房、酒库等,形成了一套完备的酿酒工业体系。 2013年5月,茅台酒酿酒工业遗产群被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茅台镇:茅台镇位于仁怀市赤水河畔,群山环峙,形势险要,是川黔水陆交通的咽喉要地。地处贵州高原西北部,大娄山脉西段北侧,北靠历史名城遵义,南临川南。赤水河航运贯穿全境,仁蔺、茅丹、茅习、遵茅公路汇聚于此,是连接川黔的重要枢纽和连接历史名城遵义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赤水的通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十三条 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是指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外,为保护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环境、历史风貌对建设项目加以限制的区域。 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类别、规模、内容以及周围环境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合理划定。 第十四条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划定并公布。 省级、设区的市、自治州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由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的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划定并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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