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责任公司和有限公司的不同 |
释义 | "不同在于:1、这两种公司在成立的条件与募集资金方面不一样;2、二者的股份转让的困难和容易程度不一样;3、两个公司的股权证明形式不一样;4、两种公司的两权分离程度不同;5、两种公司的财务经济状况的公开程度不一样。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章: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章: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法、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章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章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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