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防范商品房一房二卖 |
释义 | 买房子最怕买到权属被限制的房子,怎么办?买受人可向房屋登记机构提出预告登记申请,这样就可以有效防止买到“纠纷房”了。如果你购房时对卖房人的产权证真伪有疑义,那么你可以持有效证明资料到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查询这套房子的登记簿,因为登记簿上对一套房子的权的情况记载得清清楚楚。 新规实行后,与过去相比,办理房屋登记的程序发生了变化,增加了“记载于登记簿”的程序,即先登簿后发证。新规规定,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依据(登记簿由房屋登记机构统一管理),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当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不一致,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即强调以不动产登记簿为核心。 违反预告登记,不动产变动无效。 现实生活中存在这样情况,购房者好不容易买了一套房子,谁知道付款后才发现这套房子的产权已经属于他人。 《民法典》和新的《房屋登记办法》实施后,购房者购买一手房或二手房,只要按照约定进行预告登记,就可以有效防止“一房二卖”的风险。预告登记可由买卖双方共同提出申请,也可由买受人单独申请,对象限于按揭贷款的一手房和已经办理产权的二手房,其中一手房属于强制要求进行预告登记,二手房为自愿申请。申请预告登记可由买卖双方共同提出,也可由买受人单独提出。 一旦通过预告登记,就可以将债权记载下来并予以公示,这样任何违反预告登记的不动产变动都是无效的,并将使最先登记的获得优先权。 需要提醒的是,预告登记是有期限的。根据新规,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一、房屋预告登记有没有效 房屋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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