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务追讨注意事项: 1、债权人应当提供证明双方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款合同、借条等; 2、应当采取合法的方式追讨欠款,不得使用非法手段; 3、又能够证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不完全履行债务的行为。 一、起诉借条都需要哪些证据 借贷纠纷需要准备以下证据: (一)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 (二)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到情况的证明。 (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五)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的证据等。 二、借款纠纷中原告应提供哪些证据举证 借款纠纷中原告应提供如下证据举证: 1、能够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借条等; 2、被告已履行义务,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果钱款在何日何地以何种方式交给被告,而被告到期仍未归还,最好能提供与债权、债务人无关的证明人; 3、如果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如果是单位担保,必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 4、提供被告不履行义务的证据。 三、怎样收集欠款证据 追讨欠款证据的收集是: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 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等; 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