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有的,办完 房产证 后手里应该还有一份 购房合同 。在 购房 时签署的合同一式多份,至少4份(现房全额),如贷款则更多。基本4份:一份是买方、一份是卖方、一份是网上备案、一份是办理产证。如贷款,则贷款银行要一份。 公积金贷款 ,除了贷款银行外,保险公司(公积金贷款强制保险)要一份。如果组合贷款,则上述合同总数有7份。 《 民法典 》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 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客观: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