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规定时速10%未达20%的违法行为 |
释义 | 这种行为要罚款50元,扣3分。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以50元罚款,记3分; 拓展 普通车辆高速公路外罚款及扣分情况: 1、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暂不处罚; 2、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30%的,处以50元罚款,记6分; 3、超过规定时速30%以上未达5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 4、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70%的,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5、超过规定时速70%的,处以20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其中在限速低于60公里的道路上超速未达50%的,处警告。 拓展 超速行驶简介 超速行驶是指驾驶员在驾车行驶中,以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速度进行行驶的行为。例如我国高速公路的汽车行驶速度最快不超过120km/h。 有限速路交通标志或限速面标志时,应严格按照标志规定的速度行驶。超过该路段限定速度行驶就是超速行驶。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 (三)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四)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五)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六)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七)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八)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九)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十)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九条 对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处以罚款,交通警察当场收缴的,交通警察应当在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上注明,由被处罚人签名确认。被处罚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交通警察依法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六十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