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目前深圳市共有26个异地身份证办理点:新洲户政中心、通心岭派出所户政室、景田派出所户政室、翠竹派出所户政室、东门派出所户政室、莲塘派出所户政室、罗湖口岸派出所、公安分局户政大厅、高新服务中心、盐田户政中心、上川派出所户政室、石岩户政中心、龙岗派出所户政室、黄田派出所户政室、松岗派出所户政室、宝岗派出所户政室、平南派出所户政室、坪地派出所户政室、布吉派出所户政室、上塘派出所户政室、龙华派出所户政室、牛湖派出所户政室、大浪派出所户政室、公安分局户政大厅(光明)、坪山户政中心、公安分局办证大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