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法电子送达的三问三答 |
释义 | 自2022年1月1日起,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该修正案进一步完善了在线诉讼和服务规则。 过去,服务难问题十分突出,是各种社会矛盾的综合反映。传统服务方式的效率和成功率不高,可以说服务之路充满了困难。基于此,《民事诉讼法》的修订扩大了电子送达的范围,缩短了公示送达的时间,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缓解了送达难的问题。 1.什么是送货? 送达是一种诉讼行为,一般涵盖法院向被告发送原告提交的起诉书、证据等材料,以及发送传票、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判决书、各种通知、通知等的全过程,致原被告的通知和其他材料。送达是民事诉讼中的一个关键环节,对推进诉讼程序、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具有重要作用。 以被告人为例,只有在送达成功后,被告人才能知道谁被起诉,为什么案件对被告人不利,从而决定如何参加审判,表达意见,维护自己的权利。 2.电子传递的起源? 在实践中,服务方式大致可以分为七类:邮寄服务、直接服务、委托服务、留置服务、公告服务、转账服务和电子服务。其中,电子交付的出现得益于中国信息技术的进步。一方面,国家高度重视科技和信息化的发展。在信息化被列为中国特色的新四个现代化之一后,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建立健全行政管理制度和规则。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强数据有序共享。另一方面,电子数据在人们的生活中变得越来越流行。无论是网上订餐、订票、购物、学习、交友,还是与世界实现全方位的信息交流和互动,都离不开电子通讯。人们习惯于以电子方式接收和发送信息。因此,信息技术的发展为电子服务的广泛推广提供了可能。同时,诉讼浪潮的冲击和在线诉讼模式的不断探索也推动了电子服务系统的进一步规范和普及。 3.电子交付的优势? 电子服务的优势主要体现在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提供诉讼便利等三个方面。 节约司法资源意味着,与传统的服务方式相比,通过电子媒体传播的方式可以节省人员、时间和金钱。据报道,2020年,全国法院通过电子服务交付了2200多万件。按每件30元计算,全年通过电子服务节省的司法经费超过6亿元。虽然早期建设电子服务平台也需要大量资金,但平台的建设是一次性投资,随着电子服务规模的扩大,其节约司法资源的效果将更加明显。 司法效率的提高体现在电子服务具有即时服务的特点。无论收件人离法庭有多远,电子信号都可以立即到达。这样可以大大提高司法效率,节省送达时间,避免传统送达方式周期长、效率低、拖延民事诉讼过程的问题。 诉讼便利的提供体现在诉讼文件当事人之间的联系上。当事人,尤其是不同地方的当事人,没有时间或其他理由接收法院的诉讼文件是很常见的。电子服务的出现为当事人接收司法文书、加强与法院的沟通提供了一种新的、便捷的方式。电子邮件和即时通讯账户在现代社会的普及,为当事人在手机、计算机等终端上接收和查阅相关司法文书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也为当事人在保护诉讼权利的同时提供了便利。 该内容由 程济春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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