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贸易融资是否需要缴纳利息?
释义
    没有的。
    贸易融资是指银行对进口商或出口商提供的与进出口贸易结算相关的短期融资或信用便利。
    是企业在贸易过程中运用各种贸易手段和金融工具增加现金流量的融资方式。
    国内贸易以前多采取不规范的滞留应付款在国内商业票据逐步发展之后利用商业票据融资的方式得到了加大发展。
    《中国农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信贷管理暂行办法 》第九条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其中打包放款、进口押汇和出口押汇业务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出口贴现业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条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利率按总行有关利率管理规定执行。
    进出口贸易流程
    进出口贸易流程主要是:
    1、买卖双方签订进出口贸易合同;
    2、备货与报验在订立合同之后卖方必须及时落实货源备妥应交的货物并做好出口货物的报验工作;
    3、催证在按信用证付款条件成交时买方按约定时间开证;
    4、审证对国外来证按合同进行认真的核对和审查如发现有总是侧应酌情采取适当的措施;
    5、进行实际交易运输装船接货。
    保证金的类型有哪些
    1、开户保证金
    开户保证金是指交易商规定客户在开设外汇保证金交易账户时必须交纳的最低存款金额。
    2、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是指交易商规定客户入市买入或卖出货币时客户账户所必须具有的保证金。
    3、维持保证金
    维持保证金是指在交易过程中客户的保证金能够维持交易账户继续持有敞口头寸的最小金额。当客户账户的保证金比例低于30%时系统便会强行平仓。
    4、锁仓保证金
    锁仓指客户做了产品相同、数量相同但方向相反的交易。锁仓保证金是指对锁仓的头寸部分所收取的保证金系统中的锁仓保证金是按双边收取的。
    5、可用保证金
    可用保证金是指客户账户的保证金净值减去已用保证金的余额。
    6、追加保证金即补仓金额当客户账户的保证金比例为100%时便会收到追加保证金的通知。
    交易保证金(Margin)在证券市场融资购买证券时投资者所需缴纳的自备款。
    交易保证金是指会员或客户在其专用结算账户中已被占用的确保其持仓合约履行的资金中央储备粮竞价交易也需缴纳相应保证金一般为5元成交后保证金作为手续费支付给交易中心。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外汇账户的分类有哪些
    外汇账户是指境内机构、驻华机构、个人按照有关账户管理规定在经批准经营外汇存款业务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可自由兑换货币开立的账户。
    外汇账户的分类具体如下:
    1、按外汇账户的性质或外汇资金来源划分可分为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和资本项目外汇账户。
    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收入来源于贸易、服务等经常项目外汇如外汇结算账户、暂收待付账户、境外捐助账户等;
    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又分为单位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与个人外汇结算账户资本项目外汇账户的收入来源于资本项目外汇如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外债专户、外币股票专户等。
    资本项目外汇账户又分为资本金外汇账户、外债账户等。
    2、按账户的功能划分可分为两类即外汇结算账户和专项账户。
    外汇结算账户用于经常项目项下频繁的收支结算如中资企业外汇结算账户、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结算账户。
    专项账户用于存放特定外汇收入或用于特定外汇支出的账户如境外捐助账户、还贷专户、临时账户等。
    按账户的币别划分为美元账户、港币账户、日元账户等各种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币种账户。
    3、按账户的资金形式划分可分为现钞账户和现汇账户。
    4、按开户期限划分为临时账户和长期账户。
    5、按开户区域划分为异地账户和本地账户。
    开户单位须遵照《境内机构中资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年检规定》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年检时间为每年的1~4月份。账户的具体检查工作由开户单位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外汇局每年核定一次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名单并向开户单位公布。开户单位自行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账户进行年检。
    中国护照有多少种?
    护照分为普通护照、外交护照和公务护照。
    1、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
    2、外交护照由外交部签发。
    3、公务护照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签发。
    非法经营有哪些表现形式?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4 7:5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