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家监察委员会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央机关纪检监察组合署办公。 为统一反腐败斗争指挥,增强工作协同和效率,国家监察委员会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央机关纪检监察组实行合署办公。这种方式有利于加强两个机构之间的信息互通、督促并协调落实反腐败政策、提高执法工作效率等方面。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与地方监察委员会如何协同工作?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与地方监察委员会实行“上级部门指导,下级机关负责”的工作模式。即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根据中央决策,在整体设计、制定规章制度、梳理工作重大问题等方面发挥“总管”作用;地方监察委员会则按照中央的决策要求,承担具体落实执行工作的职责。 反腐败一直是我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加强不同层级监察机构之间的协调合作、建立科学完善的监察体制都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为明显的效果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加强对监察机关的管理,严格保护涉密信息,也是监察工作顺利开展的必要条件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五十八条 监察机关的工作实行保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