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予合同撤销权如何行使 |
释义 | 法律分析: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分为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此两种撤销权的行使应以赠与合同有效为前提。 一、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1)赠与合同尚未履行,赠与物的物权尚未发生转移。动产的物权转移以交付为条件。不动产和拟不动产(如机动车、船舶、飞机)的物权转移以登记为要件。 (2)赠与合同不具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 (3)赠与合同尚未公证。 具备上述条件赠与合同的赠与人方可行使任意撤销权。 二、法定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只要具备上述事由之一,不论赠与合同是否经过公证,赠与财产是否交付,也不论赠与是否属于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享有撤销权的人均可以撤销赠与。 一、赠与后可以向法律追索吗 已经赠与的东西想要回来即行使赠与人撤销权。 (一)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1、赠与合同是非经公证证明订立的; 2、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撤销权; 3、赠与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道德义务性质; 4、只能在赠与财产交付之前行使撤销权。 (二)法定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受赠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要回: 第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第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第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二、房产赠与后可以收回吗? 房产赠与后可以撤销赠与,但是需要符合法定条件。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合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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