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期间能否担任企业股东?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应当遵守取保候审期间的规定,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和改变通讯方式,同时不得犯罪或者以其他方式扰乱社会秩序。但是,关于担任企业股东这一问题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因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被告人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取保候审期间的规定,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和改变通讯方式,并应当按期到案,接受调查和审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股东有权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和其他权利。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负主要责任的,依照本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规定,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和改变通讯方式,同时不得犯罪或者以其他方式扰乱社会秩序。如果担任企业股东不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那么理论上可以担任。但是,如果企业的违法行为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有关或者被告人是企业的主要责任人,那么被告人仍然要承担刑事责任。因此,被告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并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行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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