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期间是否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或高管职务? |
释义 | 法律分析:取保候审期间,被申请人可以继续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者高管职务,但需得到有关机构的批准。如果控制不力,可能导致被判刑或限制人身自由。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被告人因犯罪被刑事拘留、逮捕或者取保候审,期间不得担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三条:“被刑事拘留、逮捕或者取保候审的被告人违反本解释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者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3.《公司法》第三十六条:“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法定代表,在公司内外代表公司行使各项权利和义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前两条规定的犯罪,须以被判刑的方式处罚,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被判刑的,自判决确定之日起执行;罚金自判决确定之日起执行,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以上依据表明,在取保候审期间,被申请人可以继续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者高管职务,但需获得有关机构的批准。否则,如果违反相关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将会被依法从重处罚,甚至被判刑或限制人身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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