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遇到医疗纠纷,医务人员不要慌乱,将事情及时报告给上级,然后努力与患者方沟通,看能否通过沟通解决与患者方的矛盾,如果不行的话,可以让医疗卫生部门对双方进行调解。 一、医疗纠纷应当怎样收集证据 发生医疗纠纷采取下列措施收集证据: 1.向医院要求将病历资料立即封存,最好能对封存过程进行公证或请律师作见证。 2.如因抢救急危患者医务人员需补记病历的,补记期间患者方有权要求在场监督。 3.患者方应及时要求进行相关的检验并充分行使自己选择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的权利。 4.如案件将要或已进入诉讼程序,应及时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或调查取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第十四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