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医疗责任纠纷找谁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七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医疗事故调解的程序怎么走 医疗事故调解的程序是: 1.发生医疗纠纷后,作为患方当事人应首先依法向医方申请复印客观病历等资料; 2.对医疗事故案件经过的说明; 3.患者或其家属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相关部门咨询; 4.申请进入医疗技术咨询细化分析程序,出具医疗技术咨询细化分析意见书; 5.当细化分析认定医方存在问题有相应责任时,即可接受委托进入纠纷调解程序; 6.自受委托之日起,将依据委托调解协议中约定的索赔金额及调解完成期限履行合同。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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