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惩罚是什么? |
| 释义 | (一)《刑法》规定 《刑法》第214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犯罪构成 1、主体:一般主体,即可以是任何单位和个人; 2、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国家商标管理秩序; 3、主观方面:故意,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销售的。如果行为人不知情,不构成本罪; 4、客观方面:必须具有经销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并且经销金额较大的行为。经销包括批发、零售、代销等形式。对于犯罪嫌疑人实施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时是否明知的认定,应当根据案件的客观事实认定,只要能证明其知道或应当知道销售的是仿冒品的,即可以认定为明知。 在当代的社会,如果是构成相关违法犯罪行为,肯定是需要按照我国刑事法律的规定来进行处罚的,比如说商标类型的犯罪行为就比较多,但是具体的处罚力度应当是根据触犯的具体罪名规定。 一、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知道自己销售的商品上的注册商标被涂改、调换或者覆盖的; (二)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承担过民事责任、又销售同一种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 (三)伪造、涂改商标注册人授权文件或者知道该文件被伪造、涂改的; (四)其他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情形。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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