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确权后产生争议应对方法 |
释义 |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政府处理,个人之间或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或县级以上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政府处理决定不满意可向法院起诉。土地利用现状在争议解决前不得改变。 法律分析 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2、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拓展延伸 土地确权争议解决与纠纷调解方法 土地确权是一个重要的法律程序,然而,有时候土地确权后仍然会出现争议和纠纷。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采取适当的争议解决和纠纷调解方法至关重要。首先,当争议发生时,双方可以选择通过协商和谈判来解决问题。这可以包括双方代表的会谈,寻求共同的利益和解决方案。其次,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来解决争议。调解是一种独立的、中立的第三方介入,帮助双方寻找解决方案。最后,如果协商和调解都无法解决争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仲裁或诉讼来解决争议。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和证据作出裁决。综上所述,采取适当的争议解决和纠纷调解方法是解决土地确权争议的关键。 结语 土地确权是重要的法律程序,但有时仍会出现争议。解决争议需采取适当方法。首先,当事人可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寻求人民政府的处理。单位间争议由县级以上政府处理,个人间或个人与单位间争议由乡级或县级以上政府处理。不服处理决定可向法院起诉。在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协商、调解和法律途径都是解决土地确权争议的重要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直辖市的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权限,由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二节 土地使用权划拨 第二十四条 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用地 第二节 土地使用权划拨 第二十四条 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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