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户口怎么迁出? |
释义 | 对于夫妻双方离婚后,其小孩户口迁出的程序为:由迁出小孩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并且办理准迁证;在向迁入地的户籍登记机关申请迁入证;由其小孩本人或者是夫妻其中一方当事人携带迁入证和准迁证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准迁,领取其户口薄。 一、前夫不给户口本可以再婚吗? 离婚后,前夫不给户口本,应当按照具体情况处理。离婚后,前夫不给户口本,应当按照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可以与前夫进行协商 2、确认户口本确在男方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 3、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 离婚后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流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3、开具户籍证明并向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户口迁移需要以下手续: 1、当事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前往迁入地户籍登记机关申领迁入证; 2、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3、当事人持迁入证、迁出证等相关材料,领取户口本。 二、儿媳户口投靠公婆 1、到居委会开个公婆需要儿媳照顾的证明,再到派出所开个《准迁证》,就可办理户口迁移了。 2、持个人申请、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到迁入地公安机关领取《入户审批表》。然后由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县(市,区)公安(分)局自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后开出《户口准迁证》。 3、凭《户口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领取户口迁移证,再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入户手续即可。办理《户口准迁证》不收费,有效期限40天。 户口迁移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以及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的规定进行。 但由于各地的政策不尽相同,购置新房未必就能够在新房所在地落户。因此,你应该在咨询新购房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办理落户的明确承诺后,依据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向原住所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然后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在三日内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三、再婚后孩子的户口可以迁吗 可以。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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