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拆迁安置房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流转,但是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出售。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 被拆迁人取得的房屋、土地等补偿物,在规定时间内不得转让、出租。但是规定时间到了之后,可以流转,也就是可以转租或者转让。拆迁安置房和普通商品房有很大的区别,拆迁安置房一般是由政府或开发商建设或划拨给被拆迁人使用,被拆迁人并不具备所有权,仅仅是享有使用权。因此,被拆迁人不能随意将拆迁安置房出售或转让,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会引起法律纠纷。 如果规定时间内需要转让拆迁安置房怎么办? 如果规定时间内被拆迁人需要转让拆迁安置房,可以向规定的城市管理部门申请。根据《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被拆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变更或者转让拆迁房屋的,应当由城市管理部门核实后予以批准、备案,并按照规定程序处理。但是,被拆迁人必须要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证明自己确实有转让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拆迁安置房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流转,但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转让或者出售。如果需要变更或者转让拆迁安置房,需要向城市管理部门申请,并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 被拆迁人应当依法使用为补偿物的房屋、土地等,不得转让、出租;规定期限届满后,可以流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