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的宅基地,城镇户口的儿女有继承权吗 |
释义 | 农村的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按规定,宅基地不可以作为财产继承,但是房屋是可以作为财产继承的,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的儿女拥有农村房屋的所有权。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宅基地只能由本村居民享有。子女户口已经迁出的,不再享有本村宅基地。 2、子女户口迁出的,农村父母去世后,父母所享有的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的,可以子女依法继承,不论子女户口是否在本村内。在房屋存续期限内,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至房屋消灭时止。 3、原是农村居民,子女参加工作已为城镇人口,在农村的父母去世后其宅基地使用权应当交还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房屋还存在的,其房屋是个人的私有财产,宅基地允许房屋继承人使用。 一、城镇户籍子女继承农村宅基地注意什么? 镇户籍子女继承农村宅基地注意: 1、原法律规定,子女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不能继承;现行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 2、不仅农村户籍子女可以继承,城镇户籍子女也可以继承父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3、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继承,只能在继承农村房屋的同时继承宅基地使用权,遵循房地产一体化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以上就是为您梳理的答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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