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民事诉讼得去户口所在地法院申请,但不是一定要去。因为公民是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