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国家广电总局已经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共同组成了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属于正部级的国务院直属机构,行政安排上受国务院的领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法》 第四条 国家促进和保障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广播电视事业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根据需要和财力逐步增加投入,推动提升广播电视节目质量、覆盖水平、技术能力和服务效能, 保障人民文化权益。 第五条 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广播电视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广播电视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广播电视管理相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