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户籍是户籍管理机关以户为单位登记本地区内居民的册子,转指作为本地区居民的身份。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户口管理,是国家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它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逐步形成的,有国家就必须有户口管理。中国旧时称户籍为“丁籍”、“黄籍”、“籍账”,定期分类审编,用以稽查人口、征课赋税、调派劳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