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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请问法律规定的什么是商业秘密
释义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具有以下特征:1.非公开性,即商业秘密的前提是不为公众所知悉。2.非排他性,即商业秘密是一项相对的权利。商业秘密的专有性不是绝对的,不具有排他性。如果其他人以合法方式取得了同一内容的商业秘密,他们就和第一个人有着同样的地位3.利益相关,即能使经营者获得利益,获得竞争优势,或具有潜在的商业利益。4.期限保护,商业秘密的保护期不是法定的,取决于权利人的保密措施和其他人对此项秘密的公开。
    侵犯商业秘密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侵犯商业秘密的认定标准是:
    1.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2.在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3.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有意识地通过多种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侵权的主要责任是什么
    商业秘密侵权的主要责任如下:一、民事责任。侵犯商业秘密的侵权人需要承担赔礼道歉、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赔偿损失时,以被侵权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如果权利人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应以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获得的利润为赔偿额。二、行政责任。对于侵入他人商业秘密的侵权人工商管理部门会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并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如果构成了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对侵权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是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侵犯商业秘密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论。
    禁止侵犯商业秘密的商业秘密种类有哪些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及其表现形式是什么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4、第三人在明知或应知前述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仍然从侵权人那里获取、使用或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这是一种间接侵权行为。
    
     该内容由 崔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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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0:31:29